投稿指南
一、稿件要求: 1、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、购买体验、性能详析等文章。要求稿件论点中立,论述详实,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。文章体裁不限,字数不限。 2、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(*.txt)。如果是文本文件,请注明插图位置。插图应清晰可辨,可保存为*.jpg、*.gif格式。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,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,而将插图另存,并注明插图位置。 3、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,最好压缩后发送。 4、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。例如句号为。而不是.。 5、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(真实姓名、笔名)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E-mail地址等,以便联系。 6、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。 7、我们对有一稿多投、剽窃或抄袭行为者,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、经济责任的权利。 二、投稿方式: 1、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。 2、 编译的稿件,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。 3、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、稿件著作权: 1、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,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,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。 2、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,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。 3、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、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。 4、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,即不允许一稿多投。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,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。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。 5、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、复制、摘编、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制品、录制录音制品、制作数字化制品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,以及出版、许可其他媒体、网站及单位转载、摘编、播放、录制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、改编、摄制。 6、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,未经我方许可,任何网站、媒体、组织不得转载、摘编其作品。

4岁女孩谈性别教育萌翻了:男孩子是不能随便碰

来源:教育研究与实验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03-11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作者 | 哎呀妈 “别碰我!别碰我!” 可爱的小萌娃,对着亲爷爷一顿凶神恶煞地怒吼道,脸上充满了抗拒。 不明就里的人们,以为这孩子性子凶、刁蛮不好惹,不好亲近。 其实不然。

作者 | 哎呀妈

“别碰我!别碰我!”

可爱的小萌娃,对着亲爷爷一顿凶神恶煞地怒吼道,脸上充满了抗拒。

不明就里的人们,以为这孩子性子凶、刁蛮不好惹,不好亲近。

其实不然。

起因是,爷爷开玩笑碰了她,不仅惹她不开心,还被她教训了一番:

“女孩子是女孩子,男孩子是男孩子,男孩子是不能摸女孩子的。”

可爷爷不作罢,继续逗她,才将她彻底“激怒”了。

看小萌娃气急败坏的样子,评论区议论纷纷:

有人觉得孩子小题大做,自己的亲爷爷碰一下又怎么了,这么凶会让令人尴尬。

但也有人认为,萌娃性别意识强,懂得保护自己,应该给从小就教育她的父母点个赞。

别嫌孩子小,他身边潜伏的危险一点都不少。

别再说“男女有别”的教育晚点也无妨,一旦孩子缺乏自我保护受到侵害时,就为时已晚。

孩子懂得身体界限,学会保护自己,这样的教育,宜早不宜晚。

“男女无别”

毁掉的不止是孩子的单纯

微博博主@人类实验室曾做过一个性教育测试,其中一对兄妹的表现让人不禁捏一把冷汗。

主持人问他们:“知道男生和女生有什么差别吗?”

9岁的哥哥和5岁的妹妹均表示:“不知道”。

奶声奶气的表达,听起来无邪天真。

可他们接下来的举动,就没那么“有趣”了。

交流片刻后,主持人从背包里拿出一件红色外套,“送”给妹妹,提出要求:

“你要把衣服脱了才能拿糖果。”

还没等妹妹反应过来,哥哥就按捺不住,利索解开妹妹的纽扣,帮忙脱掉衣服。

当听到脱一件不够,还要再脱时,哥哥没有半分犹豫,恨不得一下子把妹妹扒光。

即便妈妈现身,孩子们都很淡定平静。

细思极恐!

没有性别意识,在陌生人面前毫无避讳,甚至还干出令人大跌眼镜的举动。

这样的事情,时有发生。

北京两个小男孩,到餐馆吃饭时跑去厕所捣蛋,故意撞开女厕所门;

看着别人没穿裤子还露出“恶作剧”的笑容,完全没有愧疚或惊讶。

上海一个10岁男孩,出于好奇,“诱骗”小女孩躲到书店的角落里;

一开始想带小女孩去厕所,未果之后便指使对方扒开裤子。

如果说以上这些情况,是个例。那么,习惯于出现在异性浴室或厕所的孩子,更是给旁人带来极大的不适。

无奈他们的父母说:我孩子还小,懂什么男女差别!

这些话,绝不是孩子单纯的托词,而是界限意识缺乏的遮羞布,一旦扯开,极有可能沦为罪恶的温床。

看看那些遭受性侵害的孩子,多少是因为性别意识淡薄,分不清在异性面前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,才让坏人有机可趁。

再看看那些年幼的“侵害者”,哪个不是心理没有戒尺,约束不了自己的恶行,才酿成大错。

凡事应有尺度和分寸,在性别区分面前,更是如此。

文章来源:《教育研究与实验》 网址: http://www.jyyjysy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311/842.html



上一篇:枣庄教育系统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暨专题报告
下一篇:考试能否成为解决体育教育问题的良药?

教育研究与实验投稿 | 教育研究与实验编辑部| 教育研究与实验版面费 | 教育研究与实验论文发表 | 教育研究与实验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8 《教育研究与实验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